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38-6217000

传真电话:0538-6217000

邮政编码:271000

咨询电话:0538-6217000

公司邮箱:shandongqiuxin@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市望岳西路泰山国际金融中心B座12层


论坛实录丨罗猛:认罪认罚刑事政策的意义与刑事诉讼各阶段控辩审关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求新资讯

论坛实录丨罗猛:认罪认罚刑事政策的意义与刑事诉讼各阶段控辩审关系

发布日期:2020/11/26 10:17:10 点击:1592

  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山东政法学院、求新律师事务所和求知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国家治理体系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本次论坛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随后将陆续推出与会专家学者及实务界嘉宾的发言,请大家关注。

2020年11月8日,“国家治理体系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山东政法学院、求新律师事务所和求知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本次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科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律师协会以及求新律师事务所、求知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实务人士,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方向的博士生、硕士生,共有1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齐聚泉城,在线实时收看达15万余人次。


以下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北京团河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罗猛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罗猛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北京团河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

非常感谢给我这么一个学习的机会。因为时间关系,我对这个问题研究的不多,但是有这么几点我想谈一下。认罪认罚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应该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视角下来重点研究一下。我认为这是一项刑事的司法政策,也是一个具体的刑事政策,包含了实体刑事政策跟程序刑事政策两个方面。过去刑事政策大多是刑法、刑事政策学的同志在研究,程序法的同志比较少的关注。我认为刑事政策还是分到实体跟程序两个部分实体的刑事政策,就是关于定罪处罚,行刑处理、犯罪预防等跟实体相关的与各种犯罪相斗争的一些策略方法。程序的刑事政策就是与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证据等相关的各种策略与方法。那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就应当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区分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实行区别对待。其中一个就是依法要从简、从快、从宽,我认为从简、从快这块应该是一个程序的刑事政策,从宽就是实体的刑事政策。那么在当中怎么来把握?很关键的,刚才顾老师也讲到,效益跟公平可能是两个最大的追求,但是我们不能够因为追求效益而失去了公平,所以这个是我们在所有的运行过程当中,所有的司法人员所要关注的。认罪认罚它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这几个阶段最重要的目前是需要公检法人员,包括我们律师的相互的配合,互相制约,那么就涉及到控辩审三方的关系。我同意刚才郭老师的观点,三方的关系实际上没有发生改变。昨天晚上我跟有的老师简单的聊了聊,其实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这种关系是发生了改变的,我认为还是没有发生改变。但是有这么几个,我觉得在各个阶段要值得注意的地方。

1、在侦查阶段目前普遍认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制度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作用,我个人认为其实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侦查阶段,目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认识不够、适用不够等问题,普遍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实体的处罚权,所以说意义不大。但是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公安机关因为种种原因,比如说参与的意愿不高,程序使用比较繁琐等。其实我认为在这个阶段还是有很大的空间。比如说,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双方和解、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在对嫌疑人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之外,能不能考虑采取一些非犯罪化的处理方式,当然对此可以引入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2、公诉阶段比如说值班律师、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化,这是我们海淀检察院现在也在重点推行的,主要还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方面我觉得可以有很大的探讨空间。现在实际上在我们实行认罪认罚的过程当中,普遍也存在着,比如说:对当事人、对嫌疑人的程序的讲解不是很充分,那么嫌疑人对这个程序到底是干什么?适用这个程序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其实不是特别了解,很难有人花太多的时间,向嫌疑人详细讲解程序的意义价值、解决以及后果。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时间比较短。另外一个说实话,现在的值班律师应该来说在报酬等保障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基于这些方面我想说,还是需要辩护律师跟公诉人在公诉阶段多拿出一定的时间,对程序、价值、目的等等方方面面给当事人有一个充分的讲解,让当事人对这个程序有更多了解,他自愿的去认罪认罚,减少他在认罪认罚以后的上诉率。那么对于三年以下认罪的简单的一些案件,特别是酒驾的这些案件,北京已经在探索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结案。前两天的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也提到了速裁程序。但是对速裁程序怎么更合理的设计程序、规范程序,这一方面还是要做很大的探讨。

3、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主要是一个量刑建议的采纳率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包括在北京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比如说精准量刑。法院有时候不太认可,他认为这个量刑是法院自己的事情,往往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不去采纳,使得精准量刑建议采用率非常低。这个是需要各方面都要加强认识的。在上周公布的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其实也提到了量刑建议的采纳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公诉机关要提出合理化的、精准的量刑建议,提的量刑建议实实在在是有一定的依据。但是量刑建议这一块,我个人认为道路还是很远的。你打个简单比方,随着经济的发展,东部跟西部的,特别是不同的犯罪数额,他的社会危害性可能和裁量是不一样的。东部经济发展了,跟西部不能用一个标准去把握。公诉机关如何来提高他精准量刑的建议,使得法院最后能够接纳,这一块也是关键的。所以最终来说控诉审三方可能是一个互相合作,又互相制约的关系,总体来说还是制约的比较多一些。但是总体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诉讼效率的问题,我想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最后我可能简单提几个问题:1、被告人恶意上诉的问题现在对恶意上诉的问题,刚才顾老师也说了,当事人在认罪认罚以后,他愿意上诉的,要保证他的上诉权。检察机关之前已经依据他的认罪认罚提了合理的量刑建议了,应该怎么办?现在普遍的做法可能是提请抗诉,要求改判。应该来说这样的数量不大,但是确实也有一些,通过这样的抗诉,能够保证程序的合理性。2、 部分事实的相对不起诉问题部分事实的相对不起诉问题,犯罪嫌疑人对部分事实认罪认罚,我们可以探讨对部分事实不起诉。
我就简单说这么多,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