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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接“烫手山芋”的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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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接“烫手山芋”的刑辩律师

发布日期:2019/8/16 14:02:09 点击:2052


阚吉峰和他的律师团队认为,为嫌疑人辩护,不等于站在犯罪的一方


阚吉峰说:“我的团队只接刑事业务”
    从事刑事辩护工作11年来,阚吉峰看到过贪婪、野蛮、残忍的暴行,也看到过因无知、迷茫而滑向犯罪深渊的失足者,还看到过在无奈之下、在冲动之时而失去理智的犯罪嫌疑人……正因为见得这类刑事案件太多,他才更真切的体会到平凡生活的可贵和生命对于每一个人的价值。尽管有人对他的工作存在“误解”,但正如他说的那样,每一位嫌犯,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力,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绝不意味着站在“犯罪”一方。“我们不是为罪行辩护,而是为 ‘人’辩护”,阚吉峰认为,“敢站出来替犯罪嫌疑人辩护,才体现了我的职业价值”。记者 王晓迪 实习 生徐洋
  “我们只接刑事业务”
  阚吉峰已经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年了,前几年他在司法机关工作,辞职后专业做刑事辩护律师并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算下来,今年已经是阚吉峰做刑事辩护律师的第11个年头,他告诉记者“我的团队除了刑事业务,其他业务是不办的”。他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心和恒心,要从他之前的司法工作谈起。
  刚刚大学毕业的阚吉峰来到司法机关工作,工作中他发现,有许多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请辩护律师为他们争取有效辩护,“不管是犯罪嫌疑人本身还是家属,大都认为犯了罪,就等着法院判决,并没有请律师的意识。有的是因为家庭困难,有的是觉得请了律师也不会减轻刑罚。”在阚吉峰看来,其实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因为没有律师帮他们辩护,而失去了量刑的机会。“有些案子的确特殊,对于一些误入歧途的犯罪嫌疑人,着实觉得可惜。”他告诉记者,那些年尤其是2007年前后,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化与现在相比差距甚大,那些年也很少有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因为,面对一个犯下种种罪行的嫌犯,一个律师要接下这个案子,恐怕要背负巨大的压力,因此一个个犯罪嫌疑人成了“烫手山芋”。但这种情况下,律师肯打破社会成见,坚守职业本分,的确不容易。
  随后,阚吉峰决定辞去司法机关的工作,转行从事这项有挑战性的工作——刑事辩护律师。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阚吉峰所在的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也是山东省率先成立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阚吉峰说。律所按照刑事案件的不同,细分为职务犯罪、毒品案件、经济犯罪等9个业务部,这种“精细化的刑事辩护”服务下,阚吉峰和他的律所承办过山东省数额最大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赵西柏案,涉案数额16亿余元),还曾为山东首例侵犯著作权案被告、山东某市建国以来最大贩毒案被告辩护。在同行眼里,这些辩护都是成功的,但阚吉峰认为,与其说是律师的胜利,不如说是“法律的胜利”。
  别人眼里的“费力不讨好”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我省律师达到26986人,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4.6万件。刑事辩护案办理了46198件。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2.3万多人。2018年,全国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97.8万多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81.4万多件,占诉讼案件的16.36%。
  有人曾这样形容刑事辩护律师,“如果你想赚钱,别做刑辩,如果你想出名,也别做刑辩。如果你不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有着非凡的勇气和毅力的话,别做刑辩。”
  阚吉峰说,在很人看来,刑事辩护是律师界的“脏活累活”,无论从收入、声誉还是职业风险来看,都不是一项最优选择。他们也有这个行业的现实困境,“当事人的家属或者是其他诉讼参与人会认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达不到效果,或者认为律师的工作起到的作用比较微弱。因此认为我们做的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但在阚吉峰看来,“刑事辩护律师就是要指出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把问题提交给检察机关或者法庭,有没有被合理采纳,有时并不是律师本身辩护的问题。我认为刑事案件本身没有胜败之分,而是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尽职尽责做有效辩护”,阚吉峰表示作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找到刑事辩护律师的定位,要有职业担当,用过硬的专业让当事人以及法官信得过,作为一名专业刑辩律师还应有律师情怀,“我们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就要设身处地考虑到他们的感受,从而为他们争取正当权益。”
  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阚吉峰表示,首先是围绕着定罪、定性辩护,第二个是量刑辩护,第三个是证据辩护。“比如说定罪,一起案件中嫌犯是有罪还是无罪,基于法律规定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从这方面来展开有罪无罪的一个辩护,当然这是一个最理想的辩护,辩护成功后,当事人有可能是无罪的。”而第二种是量刑,建立在有罪的基础上,“比如说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证据上的确是可以判定他是有罪的,这时候,我们要围绕着他们有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说有没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说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再看有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说直接退赃或者说悔罪态度好,这些都属于量刑辩护。”阚吉峰告诉记者,这种量刑的情节在辩护当中还是相当有效的。
  因此,刑事辩护律师在辩护的时候也有一个逻辑顺序,首先展开一个定性,定罪辩护,也叫定性辩护,然后是量刑,第三个就涉及到证据辩护。“主要是侦查机关取证过程是否符合取证的程序,包括有没有证明资格,有没有证明意义等,这就是我们围绕着证据展开的一个辩护。”但如果法律上可以定性为有罪,但是定罪关键是要靠证据来证实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这个案件就有可能定不了,所以在辩护时围绕着证据的资格,也就是证据有没有证明力等来进行辩护。这些都属于有效辩护。
  不是站在“犯罪”一方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年来,阚吉峰看到过贪婪、野蛮、残忍的暴行,也看到过因无知、迷茫而滑向犯罪深渊的失足者,还看到过在无奈之下、在冲动之时而失去理智的犯罪人……正因为见得这类刑事案件太多,他才更真切的体会到平凡生活的可贵和生命对于每一个人的价值,他真的希望所有的嫌犯能够在铸成弥天大错之前幡然悔悟,能够在受到刑罚处罚后,真诚悔改,重回社会。
  阚吉峰说,曾经有个案子,犯罪嫌疑人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孩子,成绩优异,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滑向犯罪深渊。“当时我们了解到他涉嫌贩卖毒品数量比较大,大到足以判死刑的地步。孩子如此年轻,如果不是这件事,他早就走上教师岗位。当时他的悔罪认罪态度也很好,说实在的,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接案子后,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就是尽可能挽救他的生命,让他能够有机会活下来,真诚改造,有朝一日重返社会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并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阚吉峰表示,这个案子他们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属于程序辩护。“在与嫌疑人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就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涉及到通过刑讯逼供,或者说变相的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这种证据。”通过启动这一程序,以及法官的介入,这个案子从死刑变为死缓。“孩子的命保住了,家人也看到了希望。”阚吉峰说,“我们没有否定嫌犯贩卖毒品的客观事实,也没有为他做无罪辩护,而是针对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有效辩护。”
  刑事辩护有了政策支持  
  刑事辩护律师,是专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通过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然而人们对事件本身总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请律师辩护的资格,他们犯了罪就应当受刑罚。这样的想法,却与法治理念相去甚远。例如今年6月,山东高院与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条明确标明,涉刑事案的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今年6月,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山东高院与司法厅经过认真研究,结合全省实际,联合印发该《办法》。《办法》第二条明确表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对于这一《办法》。阚吉峰表示“首先这项工作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对刑事辩护的重视。这意味着今后,每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有律师了。对社会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经济能力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会由政府指派一名刑辩律师,这不但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也促进了刑辩律师行业的发展。”